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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鄂州市概念验证中心管理暂行办法》

解读单位: 鄂州市科学技术局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发文日期: 2025年06月02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来源: 鄂州市科学技术局 关联政策: 719384

  一、起草背景

  在国家大力倡导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背景下,科技创新已成为提升国家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关键要素。近年来,各级政府纷纷出台政策鼓励科技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强调要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中间环节建设,以解决科技成果从理论到实际应用之间的“死亡之谷”问题。概念验证中心作为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初一公里”的重要举措,受到了广泛关注。

  从省级层面来看,湖北省积极推进科技创新生态优化工作。2023年4月,湖北省首个概念验证中心--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喻越概念验证中心成立,迈出了湖北省在概念验证领域的重要一步。随后,2024年7月武汉市备案了16家概念验证中心,覆盖新材料、生命健康、光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等重点产业领域。这些中心通过提供原理验证、原型制造、性能测试等服务,为科技成果的转化提供了重要支撑。在此基础上,湖北省科技厅正式印发《湖北省概念验证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对全省概念验证中心的建设、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指导。

  我市部分科研机构和企业在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过程中,实际也涉及一些概念验证工作。为积极响应国家和省级层面在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领域的战略部署,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鄂州市科技成果加速从实验室走向市场,特起草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为更好发挥概念验证中心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制定符合鄂州市实际情况的管理办法。通过深入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开展实地走访、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其对概念验证中心在中试研究、成果对接等方面的需求,特别是对概念验证中心功能定位、服务内容、运营模式的期望。同时,参考湖北省、武汉市等地关于概念验证中心建设的政策文件,起草了《鄂州市概念验证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征求了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和各区科技管理部门意见,根据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本次上会审议的《暂行办法(讨论稿)》。

  三、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包括四大部分,共十四条。

  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市概念验证中心是为科技成果提供多种概念验证服务及关联服务的新型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建设遵循“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聚焦产业、优配资源、开放共享、动态管理”的原则,市科技局负责规划布局等工作,依托单位履行建设和运行的主体责任。

  第二部分是建设条件与申报流程。市概念验证中心采取自上而下布局和自主申报并行的方式建设。申请创建需具备一定条件,如依托单位为鄂州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单位;具有健全的管理机制、专业化服务团队,团队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且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服务团队不少于10人,专家顾问团队不少于3人;具有不少于200平方米的固定场地、不低于200万元的概念验证基金以及稳定的项目来源等。申报流程包括市科技局发布通知、单位申请、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第三部分是运行管理与绩效评估。市概念验证中心实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年度工作报告作为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和主要依据。市科技局对市概念验证中心立项的项目择优按不高于20%的比例予以支持。建立绩效评估机制,每年组织一次,结果分为四档,不合格的需一年内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则撤销资格。同时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若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资格并依法处理。

  第四部分是附则。明确市概念验证中心的统一命名方式,以及办法的施行时间和解释权归属。

  四、主要特点

  一是灵活布局机制。通过“自上而下布局”与“自主申报”并行的建设模式,对于政府统筹项目,可通过“一事一议”快速整合资源,避免冗长审批流程;自主申报项目则通过标准化评审机制筛选优质项目,实现“精准滴灌”。这种“政府出题+市场解题”的双轨制,突破了传统政策单一依赖申报的局限性。

  二是资源优化配置。鼓励中心通过自有或共建共享方式获取实验设备、检验检测平台等资源,推动创新资源开放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三中多元主体协同。通过专家顾问团队整合技术、产业、资本等多方资源,为科技成果验证提供“技术+市场+资本”的全维度支持,促进“政产学研用金”深度融合。

  解读单位:鄂州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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