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鄂州市科学技术局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发文日期: | 2025年02月21日 |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来源: | 鄂州市科技局 | 关联政策: | 719336 |
一、起草背景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深化“离岸研发孵化、鄂州转化应用”的协同创新模式,利用北京地区科创资源富集优势,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服务鄂州产业发展,研究设立北京离岸科创中心。市科技局与市昌达集团先后赴上海、深圳等地调研东湖高新、黄石、十堰等地省外离岸科创中心建设情况及运营模式,学习借鉴相关经验,研究鄂州(北京)离岸科创中心建设方案。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指导下,市科技局、市昌达集团多次与武昌鱼集团沟通协商,于2024年12月承租北京中关村武昌鱼大厦9层900平方米,作为北京离岸中心建设场地。
为充分发挥北京离岸科创中心科技创新引领作用,规范科创中心管理,给入驻企业(机构)和科技人才等提供高质量服务,市科技局牵头起草了《鄂州(北京)离岸科创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
2024年8月,市科技局起草了鄂州(北京)离岸科创中心筹建方案;10月15日至17日,市委常委、副市长卢辉带领市科技局、市昌达集团、武昌鱼集团赴北京武昌鱼大厦现场考察,并召开现场推进会,明确“四中心一平台”建设要求。11月18日,市委常委、副市长卢辉主持召开专题会,讨论了北京离岸科创中心建设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装修设计和运营方案,并尽快出台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科技创新的政策文件,参照《鄂州(武汉)离岸科创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黄石、黄冈、荆州等地相关政策,市科技局起草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4年12月23日征求了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招商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昌达集团等相关部门的意见,收到反馈意见10份。同时依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在部门反馈意见和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基础上对管理办法进行了完善,形成提请市政府专题会议审议《管理办法(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试行)》包括四大部分,共十二条。
(一)管理模式与职责
1.管理模式:采取“政府主导、部门管理、平台投资、专业运营”的模式,市科技局为牵头管理部门,市昌达集团为投资和运营主体。
2.部门职责:市科技局负责业务指导、组织企业入驻、成果转化等;市委人才办和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推动人才服务中心设立和人才项目引进;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以武昌鱼为载体做好鄂州宣介工作;市招商服务中心负责设立招商展示中心,协同做好离岸中心产业化项目引进落地;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专项经费;市昌达集团负责建设、运营及提供股权融资服务。
3.运营机构职责:市昌达集团委派昌益公司具体负责运营,包括拟定管理制度、开展日常运营、对接服务入驻企业、进行绩效考核、服务产业化项目落户等。
(二)入驻相关事宜
1.入驻方式与条件:分为实体入驻和“云入驻”。实体入驻要求鄂州企业研发机构、非鄂州企业或项目团队、科技服务机构满足相应条件;“云入驻”则适用于因空间限制暂未实体入驻或与北京有业务往来的鄂州本地企事业单位。
2.入驻程序:包括提交申请、组织审核、签订协议和入驻四个步骤。“云入驻”申请常年受理,实体入驻根据场地情况发布通知,经区级初审、市级终审后,实体入驻企业需签订协议并在15日内入驻。
(三)政策支持
1.入驻租金补贴:实体入驻企业按人均15平方米标准核定面积,原则上不超过200平方米的部分第一至三年免租,超出部分按不高于昌益公司承租价支付;“云入驻”企业可免费租用共享会议室。
2.运营经费支持:市科技局与昌益公司签订委托运营协议,根据运营指标给予经费补贴和绩效奖励。
3.科技创新政策: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项目和机构可享受鄂州市相关科技创新政策。
4.人才政策:入驻企业引进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参照“新鄂州人”系列人才政策享受待遇。
(四)绩效考核与退出机制
1.绩效考核:由市科技局、市昌达集团联合从2025年开始,每年底对实体入驻企业研发机构和孵化项目进行考核。
2.退出机制:入驻企业若违反法律法规、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私自转租等,昌益公司有权责令其退出离岸中心。
解读单位:鄂州市科技局
联系电话:027-60896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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