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鄂州市科创企业创新积分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鄂州市科学技术局 鄂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鄂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鄂州监管分局
2024年6月5日
加快推进鄂州市科创企业创新积分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相关部门关于实施企业创新积分制、推广科创企业创新积分信用贷款业务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企业创新积分在鄂州市的广泛运用,增加科创企业有效信贷供给,精准发现、培育和支持一批创新型高成长企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依托湖北省企业创新积分制工作体系,以企业创新积分评价为依据,发挥部门政策合力,支持金融机构加快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大力开展创新积分信用贷款产品,向全市科创企业发放创新积分信用贷款(原则上不包含不动产、准货币等资产抵押、动产质押或第三方担保的贷款),推动金融服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
二、工作原则
积分赋能,精准扶持。以湖北省科创企业“智慧大脑”平台的企业创新积分评价为依据,聚集科技、财政、金融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精准化金融服务,面向企业全生命周期主动投送扶持政策,精准扶持科创企业创新发展。
统筹资源,拓展增信。对接银行,打造基于创新积分的信用体系,开发科技金融产品,对积分企业主动增信支持,缩短放贷周期,降低融资利率,拓展增信渠道,着重解决积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创新积分知晓范围。制作创新积分查询流程,明确科创企业、金融机构、创投机构、政府部门登录数据服务平台路径。加大宣传力度,指导各相关单位根据自身需求,在差异化的用户界面中查询积分总分、单项得分及企业定档等信息,不断提高创新积分的知晓率和影响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鄂州市分行)
(二)加快创新信用贷款产品。推动各合作银行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出科创企业“创新积分信用贷”专属产品。对科创企业融资申请,实施“1351”融资服务模式(即1日内完成新增申请受理,3日内完成尽职调查,对初步满足信贷条件的申请,5日内完成授信审批手续,1日内完成授信审批结果反馈)。依据积分评价数据,合理测算贷款企业信用额度和贷款利率,并逐步实现“301”模式发放(即3分钟申贷、0人工干预、1秒钟放款<或授信>)。(牵头单位:人民银行鄂州市分行;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鄂州监管分局)
(三)建立部门互联互通机制。推动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结合积分企业和授信企业双向验证,建立白名单,筑牢企业创新积分制工作数据底座。市科技局按季将企业创新积分清单推送至人民银行鄂州市分行;人民银行鄂州市分行汇总创新积分信用贷款推广应用情况反馈至市科技局,实现数据共享。(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鄂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鄂州监管分局)
(四)夯实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将科创积分信用贷款风险纳入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范围,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创新积分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比例,为创新积分信用贷款损失切实提供风险补偿。(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人民银行鄂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鄂州监管分局)
(五)培育一批优质入库企业。依托企业创新积分结果,挖掘发现一批优质科创企业,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后备企业、科创领军企业等各类企业培育库,提高企业培育针对性和有效性,市科技局每年公示企业创新积分十强榜单,并推荐纳入上市后备“金种子”企业培育库。(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四、职责分工
(一)市科技局依据省创新积分体系,督促加大创新积分制推广落实力度,统筹推进我市创新积分制工作,切实加强全市科创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二)人民银行鄂州市分行负责全市创新积分信用贷款业务推广,会同市科技局向银行机构推送已评价科创企业及积分,组织政策宣讲和培训活动,指导银行机构开展创新积分信用贷款业务,加大业务实施效果的宣传引导。
(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鄂州监管分局引导银行机构合规开展创新积分信用贷款业务,指导银行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原则,简化业务办理流程,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增强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力度。
(四)市财政局负责将创新积分贷纳入现有的风险补偿机制,对不符合风险补偿办法、未准确对贷款风险分类、弄虚作假或与企业合谋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追究相关责任。
(五)市高新技术促进中心经市科技局委托授权,承担全市企业创新积分工作。在省科创企业“智慧大脑”平台上获取鄂州科创企业创新积分,及时向银行提供科创企业创新积分评价数据;指导各区积极对接省科创企业“智慧大脑”平台,协助做好创新积分信用贷款业务推广;按照市科技局要求,会同人民银行鄂州市分行对全市创新积分信用贷款产生的损失进行确认,核实各地风险补偿发生情况,并提出市级奖补资金分配方案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鄂州市科创企业创新积分制工作专班,由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鄂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鄂州监管分局为成员单位。日常工作由市科技局负责,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沟通对接,积极推进鄂州市企业创新积分制推广应用工作。
(二)做好宣传培训。围绕创新积分评价指标体系、积分企业支持政策和积分信用等主题,采取讲座、研讨、案例教学等形式开展宣讲培训。塑造创新积分榜单企业的品牌和标识,加强对创新积分优势企业的宣传及推广,树立市级企业创新发展标杆。
(三)及时总结推广。总结企业创新积分管理经验,优化企业创新发展支持政策,不断提升工作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企业积分应用推广经验。为企业创新积分制进一步在其他科技企业群体中逐步推广实施提供参考,主动识别和精准支持更多具有创新能力和成长潜力的初创科技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