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检查主体 |
行政检查事项 |
法定依据 |
承办 机构 |
行政检查 频次上限 |
行政检查标准 |
专项检查 计划 |
行政检查文书 |
1 |
鄂州市科技局 |
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民办教育工作。 第四十一条 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对民办学校实行督导,建立民办学校信息公示和信用档案制度,促进提高办学质量;组织或者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部门规章】《湖北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湖北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流程(试行)》(鄂科技发才〔2022〕28号) 第三条 市(州)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县(市、区)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和指导,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县(市、区)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严审核、规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培训机构。 |
人才与对外科技合作科 |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
备案后公布并及时调整 |
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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