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鄂州市科学技术局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发文日期: | 2023年11月23日 |
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来源: | 鄂州市科学技术局 | 关联政策: | 596756 |
2023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科技激励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科技激励机制,着力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2月,省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激励的若干措施》(鄂政办发〔2023〕4号),围绕打造全国科技创新高地的现实需要,实施一系列科技激励政策。围绕贯彻落实国家、省科技创新政策,加快构建科技强市的激励机制,市科技局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激励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已于11月22日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二、主要内容
《措施》共五个部分提出了20条激励创新举措。
第一部分,进一步加大科技企业培育力度。包括实施科技型企业分类培育、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鼓励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助力企业做优做强四个方面内容。
第二部分,进一步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包括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加快新技术新产品的场景应用四个方面内容。
第三部分,进一步支持企业集聚创新人才。包括支持企业引进科技人才、加强科技人才服务保障、改革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支持企业设置科技工作专员四个方面内容。
第四部分,进一步鼓励开展科技创新创业。包括支持科技园区提档升级、加快离岸科创中心建设、支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强化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四个方面内容。
第五部分,进一步优化企业科技创新环境。包括改进计划项目及经费管理、优化科技创新税收服务、强化激励创新的优惠政策、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的考核激励四个方面内容。
三、主要特点
《措施》主要有3个特点:一是坚持务实管用,整理归总科技、经信、人才等部门效果明显的现行政策,优化调整部分科技政策,持续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我市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在坚持合理激励的原则下,新增了研发投入增量奖励、产学研合作补助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更好助力企业科技创新;三是坚持市区协同,强化市直单位和各区政府(管委会)的责任分工,明确了对各区重点科技指标考核的奖惩措施,加快凝聚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工作合力。
解读联系人:龚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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