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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推进武汉高校科技创新服务鄂州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解读单位: 鄂州市科学技术局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发文日期: 2023年05月24日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来源: 鄂州市科学技术局 关联政策: 590568
  一、起草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优化配置创新资源。2022年6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武汉考察时强调,要加强技术研发攻关,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科技创新服务湖北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鄂政办发〔2022〕39号)明确要求要推动“三高地、两基地”建设。

  鄂州作为武汉都市圏的核心城市,市委、市政府利用武汉都市圈发展和光谷科技大走廊建设的契机,深化产学研合作模式,加强与武汉高校的交流与合作,推进鄂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共建研发平台,培育创新主体,全面融入武汉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科技创新服务湖北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鄂政办发〔2022〕39号)文件精神,市科技局组织起草了《关于支持推进武汉高校科技创新服务鄂州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讨论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起草出台既是具体化落实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又为鄂州市校合作共建工作指明方向。《实施方案》有利于武汉高校聚焦原始创新、“卡脖子 ”技术攻关、增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有利于鄂州充分利用武汉高校院所的科教资源,深化“研发在武汉,转化在鄂州”的模式,收集一批成果,联系一批团队,转化一批技术,合作一批项目,建设一批平台,壮大一批产业,开展一批活动,形成一批机制,服务鄂州创新发展、提升高新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切实把武汉高校创新资源转化为推动全市科技创新的内在动力,在建设“三高地、两基地”的建设中作出重要贡献。

  二、起草过程

  为了推动高校科技创新服务湖北经济建设,8月25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科技创新服务湖北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根据市领导的批示市科技局迅速组织专班,根据省政府文件要求,草拟《关于支持推进武汉高校科技创新服务鄂州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9月21日,市科技局征求市委人才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地方金融局、市昌达集团,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等单位的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形成了上会材料。按照市领导对上会材料提出的新意见,市科技局修改《关于支持推进武汉高校科技创新服务鄂州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11月21日,市科技局再次征求市委人才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市督考办、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政府研究室等单位的意见,收到反馈建议8条,已全部采纳。在此基础上,我们对文稿进行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本次上会审议的《实施方案(讨论稿)》。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有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主要目标。鄂州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明显增强,通过产学研合作,建设一批重大创新平台,转化一批科技成果,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打造一批创新型产业集群,引进一批高端创新人才,形成热带雨林式的创新生态,助力湖北建设科技创新高地、制造强国高地、数字经济发展高地、现代农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推进武汉高校科技创新服务鄂州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一是为打造科技创新高地,主动融入武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支持高校提升科技创新支撑发展能力,推进重大科教设施建设,鼓励与高校联合技术攻关。二是为助力武汉打造全国科技创新高地,支持高校构建校地校企协同创新体系,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共建优势产业集群,支持“三区”融合发展。三是协同打造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关制造强国高地,数字经济发展高地、现代农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充分发挥鄂州毗邻武汉的地域优势,充分利用武汉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助推高校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四是优化人才引育创新环境,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实施“人才强企工程”。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激励政策,注重参与评价,加强政策宣传,营造合作氛围。

  解读科室: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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