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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鄂州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鄂州市科技局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1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发布本年报。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我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http://kjj.ezhou.gov.cn)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鄂州市科技局办公室(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89号,邮编:436099,联系电话:027-6089628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鄂州市科学技术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条例》,以《2024年鄂州市政务公开考评指标》和《2024年鄂州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绩效考评指标》为标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12件,行政确认1081件,其他公共服务事项1137件。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024年,通过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513条,通过“鄂州科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0条、“湖北鄂州科技”微博发布信息89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依据依《条例》对依申请公开指南、流程、渠道及答复格式进行规范和明确。2024年,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市科技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成立机构,明确责任。成立市科技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班子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二是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三是加强审核,确保质量。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鄂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2024年,修改保留规范性文件13个。

  (四)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增设“科创供应链”专栏,加上“科学普及专栏”“科技成果超市”等特色栏目为载体,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和推动科技创新。二是丰富公开形式。利用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发布科技资讯,普及科技知识,倡导健康生活,引领创新趋势。三是强化安全管理。与市政府门户网站实行集约化管理,既利于社会大众通过平台接收各类信息,又利于安全维护,节约了部门网站维护管理开支。四是加强网站监管。定期对网站及其它政务新媒体进行质效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科室目标责任制考核,落实工作责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找错”功能,强化社会监督管理,及时关注后台信息,切实提高网站建设质效。三是强化工作考核。法定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在市行政审批局委托第三方进行的政务公开绩效考核中,市科技局前三个季度政务公开工作得分处于市直部门上游水平,第一、三季度排名第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2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科技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4年,市科技局将严格按照上级政务公开要求,深入推进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工作质效,努力打造本部门信息公开亮点和特色。

  一是持续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围绕市科技局中心工作,加强各类规划、财政信息、重大决策等信息公开,加大推进力度,提高公开质量和水平。

  二是持续完善重大决策预公开制。部门代拟的重大政策性文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并同步公开起草说明、征集期限等。公开正式文件时,并同步公开政策解读及意见征集情况(包括征集意见的数量、主要内容及采纳情况,相对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理由说明等)。

  三是持续提高政策解读内容质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政策解读责任主体,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制度。丰富解读形式,开展高质量的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我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16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1件、省政协提案1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件(会办件),市政协提案13件(5件为主办件、1件承办件、7件为会办件),截至目前,我局已按规定时限完成全部建议、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实现办复率100%、沟通率100%、满意率100%。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围绕《2024年鄂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重点任务,认真抓好落实。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整体形势较好,未发生政治错误和网络舆情。网络运行安全稳定,未发生涉密泄密和个人隐私泄露问题。

  (三)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4年,本单位未发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缴费通知,实际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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