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科技局关于对2023年度市级重点实验室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

信息来源:鄂州市科学技术局 日期:2025-06-24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首批试点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成效,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和发展,市科技局决定对2023年度备案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开展绩效评价。 

  一、评价对象 

序号 

备案年度

实验室名称

依托单位

1

2023年

中药现代化鄂州市重点实验室

武汉爱民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

2

2023年

柔性空调风管系统研究鄂州重点实验室

杜肯新材料(武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2023年

新能源(铅酸蓄电池)研发检验检测鄂州市重点实验室

武汉南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

2023年

国际高端甾体原料药开发鄂州市重点实验室

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评价内容 

  主要评价本周期(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内,市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进展和工作成效,主要包括建设运行、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科研活动及成果产出、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情况。 

  三、评价等次及结果运用 

  1.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2.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市级重点实验室,择优定向委托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3.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市级重点实验室,予以1年期整改,1年后绩效评价结果仍为不合格的,取消其市级重点实验室资格。 

  4.不上报绩效评价材料,或上报的绩效评价材料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其市级重点实验室资格。 

  评价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评价程序   

  1.参评单位使用个人账户登录“鄂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在线申报系统”(网址:http://113.57.190.99:8301/)在线填写,并导出带水印的绩效自评报告。 

  2.将导出的绩效自评报告电子文档编写完整,打印纸质版本,并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扫描成PDF文件,上传至系统中,将签字、盖章的绩效自评报告胶印成册2份(区级科技管理部门和市科技局各1份)提交区级科技管理部门。 

  3.区级科技管理部门在网上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汇总行文向市科技局推荐。 

  (二)时间安排   

  1.参评单位填报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8:00-7月23日17:30。 

  2.区级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8:00-7月25日17:30。 

  五、受理科室及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区域创新与平台管理科027-60896562 

  技术服务电话:0711-3356060 

  技术服务QQ群:327235791 

    

  附件:鄂州市重点实验室绩效自评报告 

        

  鄂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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