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首批试点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成效,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和发展,市科技局决定对2023年度备案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开展绩效评价。
一、评价对象
序号 |
备案年度 |
实验室名称 |
依托单位 |
1 |
2023年 |
中药现代化鄂州市重点实验室 |
武汉爱民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 |
2 |
2023年 |
柔性空调风管系统研究鄂州重点实验室 |
杜肯新材料(武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 |
2023年 |
新能源(铅酸蓄电池)研发检验检测鄂州市重点实验室 |
武汉南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 |
2023年 |
国际高端甾体原料药开发鄂州市重点实验室 |
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二、评价内容
主要评价本周期(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内,市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进展和工作成效,主要包括建设运行、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科研活动及成果产出、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情况。
三、评价等次及结果运用
1.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2.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市级重点实验室,择优定向委托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3.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市级重点实验室,予以1年期整改,1年后绩效评价结果仍为不合格的,取消其市级重点实验室资格。
4.不上报绩效评价材料,或上报的绩效评价材料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其市级重点实验室资格。
四、评价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评价程序
1.参评单位使用个人账户登录“鄂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在线申报系统”(网址:http://113.57.190.99:8301/)在线填写,并导出带水印的绩效自评报告。
2.将导出的绩效自评报告电子文档编写完整,打印纸质版本,并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扫描成PDF文件,上传至系统中,将签字、盖章的绩效自评报告胶印成册2份(区级科技管理部门和市科技局各1份)提交区级科技管理部门。
3.区级科技管理部门在网上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汇总行文向市科技局推荐。
(二)时间安排
1.参评单位填报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8:00-7月23日17:30。
2.区级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8:00-7月25日17:30。
五、受理科室及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区域创新与平台管理科:027-60896562
技术服务电话:0711-3356060
技术服务QQ群:327235791
附件:鄂州市重点实验室绩效自评报告
鄂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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