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葛店经济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信部火炬中心《关于举办第十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火炬〔2025〕16号)、省科技厅《关于举办第十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湖北赛区)暨“科耀楚天”湖北省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鄂科技通〔2025〕4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举办第十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湖北鄂州赛区),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因创而聚,向新同行
二、赛事安排
大赛设立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大赛组织、统筹、指导和监督工作。大赛不向参赛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湖北鄂州赛拟定于2025年7月举行(地点另行通知),湖北省赛定于2025年8月举行,全国赛定于2025年9月—10月前举行。
(一)参赛条件
1.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3.企业2024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企业注册地在鄂州市境内,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
5.比赛分为初创组和成长组两个组别。工商注册日期在2024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6.在往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中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参赛项目以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和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领域科创企业。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注册和报名。报名企业进行注册和身份认证后,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参赛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5日。
(二)赛事规则
1.参赛企业在大赛官网上完成报名和资格确认后,鄂州市科技局组织辖区内参赛企业参加鄂州赛。鄂州赛的比赛方式采取每个项目7分钟展示+5分钟答辩进行比赛,评审标准参照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评审标准执行,比赛过程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评审结果需留档备查。
2.鄂州赛结束后,鄂州市科技局依据比赛成绩确定拟晋级名单,正式行文推荐参加省赛半决赛,推荐晋级比例不得高于地区有效报名数的60%。
3.直接晋级半决赛企业不受市州推荐比例限制,晋级条件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即可:
(1)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荣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排名前五)或省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企业;省双创战略团队(A类、B类和C类)入选者创办的企业(入选人才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以工商部门登记数据为准)。
(2)企业在2024年1月1日(含)-2025年4月30日(含)期间获得股权投资(具体时间以工商股权变更登记日期为准)其中初创企业组企业获得投资 100万元以上(含),成长企业组企业获得投资 500万元以上(含),具体金额以实际到账投资额为准。
(3)企业在2024年1月1日(含)-2025年4月 30 日(含)期间获得单个银行贷款且实际放款金额2000万元以上(含),不区分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
三、政策激励
(一)奖项设置
1、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湖北鄂州赛区)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
2、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企业,经公示无异议后给予市级奖励资金支持。
3、对组织企业报名活跃、组织参赛的企业成绩突出的区级部门和孵化机构授予“优秀组织奖”荣誉奖牌。
(二)支持政策
1、宣传推介。组委会邀请媒体对参赛企业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弘扬创新创业价值观,提升优秀创业企业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
2、科技金融。联动金融机构和相关创投机构参与项目比赛路演,同步开展科技金融服务“信用价值贷行动”,为参赛项目开展精准对接。
3、项目支持。比赛中获奖企业,在申报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高层次人才项目时可获得相应加分,符合条件的予以优先支持。
晋级省赛和全国赛的企业将同时享受省赛和全国赛相关政策支持。
四、有关要求
各区、葛店经济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积极宣传大赛,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报名参赛,重点鼓励所在地区新物种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优秀科创企业报名参赛。
五、联系方式
鄂州市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 027-60896571
附件: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企业注册报名操作指南
鄂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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