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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鄂州市重点研发专项(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的通知

信息来源:鄂州市科学技术局 日期:2025-05-26

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工作部署,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研发活动,推动我市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拟组织开展2025年鄂州市重点研发专项(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鄂州市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正常运行满一年的企业单位,具备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2.申报主体为企业的,应具备良好的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自建或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机构、科技创新平台,财务制度健全,研发人员数量占到全部职工人数比例不能少于10%。工业企业作为申报主体的,研发投入需满足以下条件:销售收入>2亿元,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3%;5000万元≤销售收入≤2亿元,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4%;销售收入<5000万元,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5%;研发投入达到1000万元。 

  3.申报单位须提高自筹经费投入水平,自筹经费与申请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5:1。 

  4.申报项目应已在本单位立项(工业),项目实施截止日期统一为2027年5月30日。 

  5.限制条件:①规模以上企业未填报年度研发活动统计的不得承担本次项目。②以往年度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其中2023年市级科技项目承担单位拟申报今年项目的,须按要求在今年内通过项目验收,并在申报今年项目时,提交验收承诺书。③已经获得国家、省、市级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或研究内容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次项目。 

  二、项目类别 

  (一)社会发展领域重点研发专项 

  聚焦生物医药、人口健康、资源环境、公共安全等领域,加强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重大疾病防控与病理服务体系数智化、医工交叉创新发展、现代中医药创新、流域水资源保护、资源环境综合利用、生物技术安全、自然灾害预警监测、应急处置关键技术研究等相关领域关键技术瓶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创新供给。 

  支持额度为10-30万元。其中上一年度研发经费超过1000万的单位,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为30万元;上一年度研发经费为500-1000万元的单位,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为20万元;上一年度研发经费低于500万元的单位,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为10万元。 

  (二)农业农村领域重点研发专项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聚焦特色种业、武昌鱼、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包装、加工及储运、数字农业技术等现代农业,加强与武汉高校院所的技术合作,开展绿色、优质、高效、安全农业技术的研究攻关和成果推广,增强农业农村现代化科技供给。 

  支持额度为5万元。 

  三、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使用个人账号在鄂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在线申报系统(http://113.57.190.99:8301/)上自主申报。新单位先注册单位账号,待单位账号审核通过后,再注册个人账号进行申报操作。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17时。 

  2.初审推荐:各区科技管理部门重点核查项目真实性,并在系统中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推荐。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17时。 

  3.报送材料:申报单位向推荐部门报送纸质材料1份(需盖章),由推荐单位向市科技局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科统一行文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 

  四、咨询方式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89号11楼 

  联系方式: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027-60896573 

  技术服务电话:0711-3356060 

  技术服务QQ群:327235791 

  附件: 

  1.鄂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社会发展领域专项) 

  2.鄂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农业农村领域专项) 

    

    

  鄂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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