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支持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补贴资金的通知

信息来源:鄂州市科学技术局 日期:2024-08-15

   葛店经发区临空经济区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鄂州政办发〔2023〕32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的暂行办法(鄂州科技发〔202415号)有关规定,现组织2024鄂州市支持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补贴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鄂州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二)诚信开展科研活动,合理归集研发费用; 

  (三)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四)完成上两个年度研发活动统计报表; 

  (五)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支持方式 

  补贴对象为企业2023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增量,即企业2023年度研发经费较2022年度的增量部分获得补贴的企业名单和金额按以下方式确定: 

   (一)对纳入研发经费统计年新增研发投入超过50万的高新技术企业,按年度研发投入增量的3%给予补贴最高30万元。 

  (二)对纳入研发经费统计年新增研发投入超过50万的其他非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按年度研发投入增量的2%给予补贴最高20万元。 

  (三)企业2022年度无研发投入的,不列入补贴范围。 

  )补贴资金实行分段奖补。根据测算结果,按照1万元/档的标准向下取到1万元位,单个企业兑付起点为1万元。 

  (五)申请单位必须按申报流程办理,逾期视为放弃。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使用个人账号在鄂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在线申报系统(http://221.234.43.150:301/)上,选择“鄂州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补贴资金申”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导出申报书盖章后上传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新单位需先注册单位账号,待单位账号审核通过后,再注册个人账号进行申报操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916日,逾期不予受理。  

  初审:区级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企业资料进行审核2024918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推荐函报送市科技局 

  专家评审:市科技局负责组织专家对报送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定 

  集体研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市科技局通过集体研究,拟定补贴企业和经费安排计划,报市政府审批  

   四、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鄂州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补贴资金申报书; 

  (二)企业上两个年度研发活动统计报表; 

  (三)企业上两个年度研发费专项审计报告; 

  (四)企业上两个年度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及代表性记账凭证; 

  (五)高新技术企业须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等佐证材料; 

  (六)其他相关材料。 

  六、有关要求 

  (一)各区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围绕申报企业的合规经营和业务、财务数据真实性等加强审核和日常管理。 

  (二)企业应当对申报数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对申报数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作出承诺。对涉密企业,须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要严格依法履行审计鉴证、会计服务等职责,确保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 

  七、联系方式   

  战略规划与资源配置科:027-60896576 

  技术服务电话:         0711-3356060 

  技术服务QQ群:        327235791 

    

    

   附件:1.鄂州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补贴资金申报书 

         2.鄂州市支持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补贴资金核定推荐表 

    

    鄂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815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207000006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097 鄂ICP备05017375号
主办单位:湖北省鄂州市科学技术局 承办:鄂州市科技信息中心
联系人:龚卫东  电话:027-60896287 027-60896553 传真:027-60896391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89号 点击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