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鄂州市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工作探索之路

信息来源:鄂州市科学技术局 日期:2024-02-28
  近年来,鄂州市不断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落地应用,有效促进了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鄂州市以市校合作为基础引进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的工作不断深入,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对鄂州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

  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提出“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所取得的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参加人在不变更职务科技成果权属的前提下,可以根据与本单位的协议进行该项科技成果的转化,并享有协议规定的权益。该单位对上述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予以支持。”。2016年起,鄂州探索武汉高校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到鄂州的渠道,提出“股权+债权”转化方式,设立了规模6亿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构建政府主导、市校合作、企业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市昌达公司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的管理机构,市昌达公司以“股权+债权”直接投资方式引进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教授团队职务发明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18个,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昌达公司出资3.75亿元;引进设立创投基金4支,基金总规模37.5亿元,昌达公司出资4.4亿元,基金投资项目25个,基金投资额5.6亿元,其中基金投资科技创新类项目6个,投资额8500万元。

  2020年科技部等9部门印发《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国科发区〔2020〕128号),鄂州坚定了通过“股权+债权+基金+担保”方式投资武汉高校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的创新项目。通过几年的发展,依托高校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湖北锐世、迪洁膜、肽洋红、中部医疗、赛格瑞等项目公司产品已顺利实现生产销售,累计引进科技创新人才就业200人,聚集高端研发人员437人,新增发明专利200余项。

  2023年,省政府发布了《湖北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为了落实省政府精神,鄂州市开启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以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等8项改革试点任务为重头戏,选择了华中科技大学鄂州工研院、鄂州职业大学作为试点对象,改革试点期限为3年。通过推进试点改革,指导试点单位探索建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机制和模式,在职务科技成果确权、国有资产处置、科研人员激励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试点工作的实施,将有效推进了鄂州市技术市场要素调配,加速促进了一批先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科技力量。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207000006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097 鄂ICP备05017375号
主办单位:湖北省鄂州市科学技术局 承办:鄂州市科技信息中心
联系人:龚卫东  电话:027-60896287 027-60896553 传真:027-60896391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89号 点击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