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创新资源统筹和集聚,鄂州市科技局牵头起草了《鄂州(北京)离岸科创中心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依据有关规定,现就《办法》进行预公开,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预公开时间:2024年12月16日-2025年1月16日。意见反馈采用电子邮件方式,于2025年1月16日下午17:00前反馈至鄂州市科技局。所提意见或建议应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单位提交的意见反馈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交的意见反馈应签署真实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公众应在公示期内,按照公示要求的方式,提交反馈意见和建议,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无意见,我局将对此事项不再重复征求意见。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联系电话:027-60896572
2.电子邮箱:55113104@qq.com
3.通讯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