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胡女士
来信时间:2023年5月16日
咨询内容: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的有没有配套奖励?
答复时间:2023年5月17日
答复意见:有。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第16条明确规定:
“对独立或牵头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励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配套奖励。对当年度获得湖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个人,给予200万元配套奖励。对当年度获得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湖北省技术发明奖、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湖北省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的单位或团队,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配套奖励。对获得湖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的企业奖励20万元。”
答复单位:鄂州市科学技术局
联系电话:027-60896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