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推荐申报“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鄂科技通〔2020〕9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申报项目的专家评审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评审方式
采用不见面式评审,通过电子邮件向专家发送评审材料,评审结束,专家再通过电子邮件返回评审结果。
二、评审时间
2020年4月22日。
三、评审专家
请省科技信息研究院评估中心推荐5名市外专家。
四、工作流程
1.工作人员通过电子邮箱向每位专家发送评审承诺书、评分表及项目申报材料;
2.评审专家打印评审承诺书,阅读同意后签名;
3.评审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填写评分表,并打印签名;
4.评审专家将签名的承诺书和评分表(拍照或扫描电子版)通过邮箱发送给工作人员。
5.工作人员根据专家评分情况,整理评审结果。
五、其他事项
1.所有参与评审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
2.专家评审费用按《鄂州市市级党政机关评审费管理暂行办法》(鄂州财行发〔2019〕160号)有关规定予以办理。
鄂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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